可以让linux vi 编辑器在文件中的特定位置放上书签。方法是按 Escape 键,再按 M 键,然后输入另一个表示书签引用的字母表字符。因此,最多可以有 26 个书签,分别名为 a 到 z。要返回到上一书签,按 Escape 键,再按反撇号(`
),然后输入书签引用字符。
例如,按 Escape 之后按 M 和 A 键,就会把当前游标位置保存在书签 a 中。在编辑会话中,以后希望返回到这个游标位置时,只需按 Escape,然后输入 `A
。可以使用双反撇号(``
)命令在当前书签和前一个书签之间切换。